民间採购1500万剂BNT疫苗已全部签约确定,但过程曲折离奇,据民眾党立委高虹安透露,在谈判过程中,行政院一再提出不合理的要求,如瓶身包装不能有「復必泰」3字、合约中不能出现「台湾地区」字眼、由华航派机运送疫苗等等。合约画押前,行政院发言人罗秉成坚持拒绝「台湾地区」字眼,但企业法务人员指出,根据《两岸人民关系条例》两岸即分属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政府自知再阻挡下去以致破局恐怕会引起更大民怨,最终同意放行。

我国宪法是「一中宪法」

蔡英文在2016年总统大选时就信誓旦旦表示「维持现状」以取信美国与台湾人民。但她上任后拒不承认两岸行之多年以九二共识为基础的交往模式。在她眼中,她所获得的选票,就是对现状重新界定的授权。人民选择了她,就代表台湾人民对于九二共识交流模式的否定,甚至认为北京会改变立场。再者,她认为只要不搞更改国号修宪的法理台独,就是维持现状。至于国名为何、两岸关系的本质为何,可以存而不论。

但是就算蔡英文不愿意接受九二共识,但作为依照《中华民国宪法》选举产生并执行职务的总统,遵守现行法规是其天职。维持现状当然不等于政策路线的因循,但是至少应该包含对法律的尊重与继承。人民的授权并不是允许当权者对于现状的任意诠释,宪政民主制度还有一套高于成王败寇的法治精神。何况民进党在立法院也取得多数,若觉得现行制度窒碍难行大可修法修宪,径行改变,这也是民主政治依法行政,以及兑现政见的责任政治表现。现今民进党政府拒绝接受「台湾地区」的法律用语,阻挡疫苗採购,除了有背人道精神,更有违法违宪之虞。

在未修改宪法以及废止《两岸人民关系条例》之前,我国宪法精神就是「一中宪法」。现行宪法虽经过多次修改,但本文始终未修,而以增修条款方式进行修宪,就是要保留宪法法统。《宪法增修条文》第11条则规定:「自由地区与大陆地区间人民权利义务关系及其他事务之处理,得以法律为特别之规定。」以及依此法源制定的《两岸人民关系条例》,都将两岸关系现状在我国法律定位为一个中华民国的两个地区。在对于两岸终局发展目标,在增修条文亦有「为因应国家统一前之需要」的字眼。

缺乏对歷史与法治的尊重

所以从《宪法增修条文》与《两岸人民关系条例》的相关规定,所谓大陆地区与台湾地区是指当两岸互动发生法律适用时所应用的法律实践区域,并没有矮化或外国化的问题。民进党政府拒绝接受「台湾地区」无疑就是要将两岸关系两国化,此时,所谓的现状就被打破了。

民进党从早期对中华民国的敌意、蔑视,到必须借壳上市,发展出三段式论述,即台湾是主权独立的国家,国名是中华民国,目前没有独立的问题。但是只要中华民国国名存在就不可能迴避一个中国的事实。蔡英文只好利用阉割和拼接的手法,淡化或涂改中华民国的意涵,以中华民国台湾否定1949年之前的中华民国。看似对外方便国际识别、对内折衷兼容,实则充满权力的傲慢与滥用,缺乏对于歷史事实与法治原则的尊重。

这次企业採购疫苗与对方达成使用「Taiwan R.O.C」的协议,民进党政府仍不满意,可见所谓中华民国台湾一词本就没有包容之意。行政院发言人罗秉成表示採购疫苗虽然重要,国家尊严与国家利益也很重要,姑且不论他将人民生命安全置于何处,更令人疑惑的是他口中的国家到底为何?

不知道行政院官员在政治上处处为难企业採购疫苗是否出于蔡总统本意,但政府官员个个揣摩上意,争相利用意识形态表忠,已造成政府施政的一大障碍,也严重破坏依法行政原则。蔡英文再不加以节制,执政危机只怕越陷越深,也会招致更大的民意反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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