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110)年双十连假已过,犹记得国庆前未久,外交部的年度例行大作国庆文宣影片,竟然发生「有眼不识玉山」的「低级」错误,把瑞士的阿彭策山移植为台湾的「护国神山」—玉山,事经媒体于十月初披露后,旋遭外界不分党派的严厉批评,也将之与发生于106年年底的「护照内页图案」出包事件相提并论,并同样要求究责。外交部这回是选择立即回应认错与道歉,然而事经多日,各界要求的究责部分似尚无下文。

对比当年「护照案」发生伊始,政府外交高层迅于3日内(12月25日新版护照启用、26日被爆料图案有误、27日要我负责并调部),就以超高速度与效率处分当时人已远在加京渥太华任职一年多,全心处理台加双边业务,且与护照相关业务自105年9月起即丝毫无关的驻加代表,予以调部。两相对比,外交部迄今处理这两案的差距着实太大,令人感慨万千。回想这段将近4年来的心路歷程,也让我不得不「有话要说」。

先谈究责速度,「护照案」3天就处分了前后两任的领务局长,完全不顾程序正义,更不知惩处我的根据为何?「玉山案」事发至今已有10多天,惩处又安在?再说究责标准,「护照案」当时主要是惩处承办单位在任的相关人员「凡签名者就处分」,这部分可以理解。惟究责我的理由实在说不过去,竟然可以「穿越时空」(我已脱离该业务1年多,人也远在加拿大),至今令人费解;何况那些指控我要负责的说法,更是歪曲不实的谎言。「玉山案」是否比照办理,姑且拭目以待。

话说我担任领务局局长的前后3年(102年9月–105年8月)期间,与勇于任事的局内同仁积极推动且顺利完成的事项,例如:104年率全国公务机关之先,实施以信用卡缴付规费的便民措施,现任的金管会主委黄天牧,当时曾以副主委身分代表该会参加启用仪式;105年首创建置电子签证新措施,便利外籍人士来台等等;当然也有始于我任内启动至离任时持续进行中者,例如:扩充局本部领务大厅及办公空间;更新修缮领务大厅与局内各楼层老旧的厕所设备,让民眾与同仁可享用现代化的卫生环境及设施。

最重要的当然是二代晶片护照改版案,105年5月下旬,领务局将初步规划的二代晶片护照改版案件,签报给刚上任的李大维部长瞭解该案宜尽早启动的必要性,惟经数日签呈退回时,却仅见部长签名而未有任何批示;当时我和主管业务组长的共识是,护照改版案恐会触及当时国内高度敏感的统独、蓝绿等政治议题,因此部长未能有明确批示也是可以理解。未几,该年7月初我就接令外派驻加并奉示尽早赴任,以利及早处理当年9月下旬即将在蒙特娄举行的「国际民航组织」年会相关事宜;爰8月底卸下领务局长职务,9月初即赴加履新,任何有关护照改版的接续处理,无论是图案内容、印制数量有无调整或改变,以至于全案定案后的採购与发包,我都毫无所悉也完全无关。

因此当「护照案」发生第3天的凌晨1时许,我突然被告知即将被调职回国,甚至要背负「莫须有」的责任,我当然无法接受,整夜难以入睡。几经考量决定接受媒体访问藉之说明,我本于国家公务员的职责会接受调职命令,惟不会接受「莫须有」的处分理由,以维护个人的清白和尊严。

然而此举竟又招致某「外交高层」为正当化其调动我的理由,遂更进一步以不实、歪曲谎言抹黑我驻加期间的所作所为。仅举更换馆长座车车牌之例,驻处是完全按标准作业程序事先报准外交部明文同意后,方才进行更换仍具外交性质及待遇的特殊车牌。惟该位高层却透过网路媒体于107年2月初诬称:「近年来加拿大与台湾关系有疏远态势…,过去2、3年更发生取消我代表处使节车牌…」,此等蓄意抹黑、歪曲事实真相的说辞,真让人难以相信会出自所谓「高层」之口。因我一向深信身居高位的领导者,对待奉公守法、任事积极的同仁与下属,应是肯定多于否定,鼓励支持多于抹黑打压的。

平心而论,我驻加时间不算长约1年半左右,然而在同仁共同努力下,也做了不少有意义的事情,比如:107年4月我与加国纽芬兰省签定免试互换驾照协议,是我该年2月底离任前就已定案;106年6月加航復飞台北-温哥华航线,其首航班机邀我和加国全球事务部(相当我外交部)主管亚洲事务次长代表台、加双方搭乘首航班机飞台。在当时有一些外国航空公司纷纷停止飞台的情况下,加航此举极具正面意义。

另特别值得一提的事情,106年7月系加拿大庆祝建制联邦成为完全独立自主国家150周年的重要月份,全年有由加京渥太华市政府出面主办的「渥太华欢迎世界」活动。我驻处原本与各国驻加使馆同样获邀平等参加并可举办「台湾日」活动,惟主办方在「中方」施压下突向我驻处提出将依「一中原则」处理本处参与的方式,其中包括不得使用国名或台湾等等不合理的要求。几经耐心沟通、交涉,并巧为运用加国官僚系统友我人士的协助,终能达成我方可以接受的条件顺利参与。7月9日的活动也相当成功,渥太华市长亲临现场,也在我的陪同下参观多个展示摊位、日本大使夫妇也出席,原本说好只出席不致词,后来竟主动上台讲话。当天有许多侨民参加,更有不少自多伦多和蒙特娄远道而来的侨胞,他们在事隔多日后对当时「台湾日」活动的成功与良好宣传效果仍然津津乐道。

至今我也还是非常感谢当时全馆同仁,包括雇员们的共同努力以及诸多侨胞的协助,方能打赢一场好仗!只是我一直好奇也不解,当时外交部似以「冷处理」方式对待「加」处与该案,一般惯有的奖励也是经驻处提报后才回应,且最后只奖励一位同仁。

107年2月底回台后我获分发到外交学院服务,这是绝大多数的外交工作同仁进入外交部服务的「勤前教育」起点。我在进部服务30多年后又回到初始的原点,算是一种巧合,感触自然不少;回想当初将要投入外交工作的抱负和目标,而今经过多年的服务岁月后,扪心自问,倒也感觉心安理得,问心无愧。再说从「护照案」发生以来,以至于最后在学院的3年多服务期间,不断有来自各地故旧友好的温馨支持与打气,甚至有初遇但知道该案件的朋友也会为我打抱不平,充分印证「公道自在人心」这句话的普世价值。

其中有两位外籍人士特别值得一提。一位是波兰前驻台代表梅西亚,他是汉学家,中文造诣很高,来台之前是在北京服务,我回台那年的5月在学院的一项活动中与他初遇互换名片,当他看到我的姓名时突然脱口以流利的中文说:「我知道有关你的护照事情,真是不可思议」。另一位是现任的美国在台协会理事主席莫健,我和他早在20多年前就已熟识,当时他是负责政务的组长,我则是「北协」(现在的「台美会」)行政组长,因两单位经常互动,时有往还,每当碰到面时总会自然寒暄聊几句。108年4月中他又例行来台访问,其中有一个到外交学院演讲台美关系的行程,我也特地到场聆听;讲演结束后我也自然上前跟他打招呼聊几句,当他听闻我的近况,竟直接吐出一个英文字:「Shame !」这两位外籍朋友当时的表情和用字遣词,至今我仍印象深刻!

当今台海局势险峻,亚太地区的和平与稳定情势面临严重挑战,国家安全的两大支柱:国防与外交也愈显重要。惟国防当是「备战」重于「求战」,因此诉诸高明的外交手段和政策方向,再搭配有智慧的两岸政策应是当前较佳与有利的选择。准此,如何运用有经验的外交「人才」而非「奴才」,并建立合理明确的赏罚标准,而不是仅对「非我族类」的人士「选择性」处分,当系重振我外交体系官员,尤其是经正统国家考试进部服务的文官们工作士气的不二法门。

倘雷同我「护照案」所受的待遇、前驻大阪苏启诚处长的不幸遭遇、以及前驻俄罗斯王代表建业也曾同样遭到不明因素被提早调部的情形不再发生,我深信以我们多数外交人员的素质,定能发挥良好的外交活力与战力;果能如此,则外交幸甚,国家幸甚!

(作者为前驻加拿大代表,外交部前领务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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