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进党在2018年九合一大选惨败,执政时期不断爆出论文门、疫苗採购弊案、缺电、黑道入党…等公关危机,舆论质疑声浪不断,因而民进党怪罪于网路「假讯息」,主张互联网必须加以管理,推出「数位中介服务法草案」。
虽然不能否认权力斗争乃是「中介法」的主要立法动机,但是支持者所举的理由也反映了数位空间缺乏治理的公共问题。比如从近几年时常听闻的游戏虚宝、虚拟货币、网恋诈骗,韩国N号房、DeepFake、网军头子林秉枢施暴案,到最近登上新闻版面的柬埔寨诈骗和人口拐卖,都在数位空间活动。
这些在数位空间的刑案让司法机关十分头痛,在新兴的数位空间由于监管法规和技术跟不上时代,存在着庞大的黑色产业链危害社会安全。尤其电子支付手段具匿名性、多层化特性、快速性、非面对面接触以及跨境性,用作犯罪工具构成犯罪侦查之障碍和挑战,难以阻却非法资金流动。
至于有关言论自由的限制则是「中介法」最受关注的部分,NCC在草案总说明仅以空洞模糊之判断基准,授权行政机关如认为资讯有「违反法律强制或禁止规定,为避免或减轻公共利益危害」就可以向法院声请「资讯限制令」。管辖权更是无所不包,数位平台如未切实管控将处以鉅额罚锾。其规范的范围除了谣言还包括对「族群、性别、宗教、国籍等仇恨或歧视行为」。
该法之笼统规范有超大的滥用空间,左胶很喜欢讲要防止歧视和仇恨言论,但有时候反而会掩盖掉真实存在的问题。现在谈论社会问题时都会陷入平权左胶所营造的以「弱势」为尊的政治正确,过度美化「弱势」并限制所谓「冒犯性」的言论。搞得好像进步左胶、LGBT、女权主义、少数民族的价值才是正确的,其他的价值观都是错误的,如果将来通过「中介法」强化思想言论管制将会把台湾变成乌托邦小说《美丽新世界》!
首先对言论自由的侵害性规定有违宪之虞,依照509号解释苏俊雄大法官协同意见书意旨,言论自由之保障,原则是所有言论都是保障范围,包含劣等、低等言论,亦即原则上不对言论科以品质要求。再者要求言论必须反映「机械性客观真实」是几乎不可能的,届时平台为了避免受罚将实施一刀切原则,像李文亮的「吹哨人」便会在这苛求下遭到惩罚,对言论自由侵害甚鉅。
数位空间有必要治理,但绝不应打压言论自由。此法案不但无法良善治理数位空间,造成的寒蝉效应反而会掩盖本应解决之问题。
(作者为中国文化大学政治学系、革命实践研究院新世代第三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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