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个山区的老人院里,有一对七十多岁的情侣。女的每天早上仔细地打扮着,对着镜子照了又照,看着时钟,等待男友的出现,男友的推门声,是她最兴奋的时刻。男的每天也是盼望这时刻赶紧到来,两人牵着手走在山区的小道上,黄昏之恋,何其美丽。
黄昏之恋 人间美事
每个人的婚姻有甘有苦,但是恋爱时刻永远是那么的甜美。老年丧偶,人生大不幸,但如能再有黄昏之恋,该是人间美事。但是事与愿违,这对热恋中的老人家,因为他们的子女不赞成,以至于好事多磨。正如有些年轻人的婚姻为父母反对一样,实在是令人十分遗憾的事。
有次一位不相识的小姐打电话给我,谈到她的父亲已经八十多岁,身体也不太好,最近认识一位女士,谈及婚嫁。家人认为不妥,希望我打电话给她父亲,劝劝他打消再娶之意,因为她常听父亲提到我,对我印象极好,如果我愿意劝她父亲,定会有效果。
让父亲快乐一年
我问完原因后,就坦率地告诉她我不但不会去劝退,而且会鼓励这场黄昏之恋。我说:「如果有甚么方法能让自己父亲快乐,做子女的都该尽力去促成,哪怕只能让父亲快乐一年,也是值得的。」
这位小姐说:「我们做子女的都很孝顺,对父亲的照顾十分周到。」我说:「老人家需要的不仅仅只是物质,还包括肉体上的爱抚,你们做子女的能办到吗?」
不少子女反对父母再婚,大多与遗产继承有关。如果确实怀疑对方有争夺遗产的动机,也可藉预留遗嘱,遗产预先作安排来加以防止,不能因此就反对父母再婚。
有的子女因为年幼,反对父母再婚,以感情因素居多;这是因为害怕继父或继母,夺走亲情之爱,或觉得对已逝父或母有所亏欠。但这都不是甚么有理的观念,可以纠正引导的。
老人需要老伴
老人家有时最苦闷的事,就是孤独寂寞,夫妻是最能解决孤寂的人。我们常说,人年长时,要有老本、老伴、老友。这三件事中,有两项都是跟人际关系有关。所以,我是比较赞成黄昏之恋的。
但是黄昏之恋,真的都很美吗?那倒不见得。很多人说结婚是走入坟墓,台湾离婚率一度是亚洲第一名,这些都是尝过坟墓味道的人,老了又要再进坟墓?还说黄昏之恋何其美?不是很滑稽吗?
婚姻是坟墓还是乐园,各有其是。但是从上帝创造人类来说,是希望人能结婚,并生养眾多的。至于把婚姻搞成像坟墓,那是人在自作孽。黄昏之恋,究竟美不美,也是看你怎么经营这段黄昏之恋。
有人说黄昏之恋,就只是黄昏之恋,并不一定要立约,两情相悦的在一起,就很够了。
2004年日本作家杉山由美子提出「卒婚」观念,就是在继续维持法律上的婚约关系下享受不受婚姻约束的各自生活,卒婚甚受退休长者欢迎。而黄昏之恋,则可採取有婚约之实,而无婚约之名。让死多活少的长者,能蒙其利而少其害是黄昏之恋最重要的考量。
(作者为前监察院院长、天使居创办人,本文作者授权中时新闻网与台湾醒报同步刊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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