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行医师第一阶段考试之应考资格,针对在学学生部分,仅规定修毕医学系基础学科成绩及格,领有学校证明文件者,即可报考。

但考试院院会6月6日通过:「专门职业及技术人员高等考试,医师、牙医师、中医师、药师考试分阶段考试规则」修正草案,自114年起医师第1阶段考试应考资格增列「年级限制」,增列6年制医学系应完成4年级课程,4年制学士后医学系应完成2年级课程的规定。此修正草案规定引起譁然。

新规定衝击原规划参加寒考的医学生,影响了他们的读书计画及生涯规划;部分医学生则失去可以多次尝试考试的机会。

笔者认为,本案应通盘考量,办理考试的目的,是要求学生具备一定的学(能)力,而「年级限制」不能完全代表「学(能)力」,尤其若因部分学校医学系年级课程安排有差异,却因要求所有学校学生,要以完成规定年级修业、才能应试,实伤害各校教学的专业自主,应尊重学生生涯规划,皆可在修习后应试,方有弹性。

论实施期程,考试院所订时程过于急迫且无配套措施,即便新制立意良善,建议订定日出条款,从修法公布后入学的那一届新生才开始适用,以保障已入学并已提早学习规画的学生权益。期待考试院审慎为之,给予医学生正面的回应。

(作者为国民党医疗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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