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0新增冯光远回应)前国安会秘书长金溥聪,被冯光远指与总统马英九有「特殊性关系」,愤而提告求偿200万元并登报道歉,金还亲自出庭痛斥冯不当的言论;高院今日认定,冯光远侵害金的名誉,判他须赔偿100万元,并在中国时报等四大报刊登道歉启事,全案可上诉。
这起案件导因,冯光远2013年2月起,陆续在其「国宝级白目冯光远在此」的个人部落格上,批评金是靠着跟马英九的特殊性关系,拿下台湾驻美代表这个需要高度外交专业的职务,他并称金与马的特殊性关系政坛人皆知。金溥聪为此分别提起刑事及民事诉讼。
刑事部分,今年3月,高院判冯光远无罪定谳;民事部分,一审判金溥聪败诉,他不服提起上诉,并亲自到高院出庭表示,冯光远用尖酸刻薄的用词批评他,已造成他与子女间的困扰,让小孩在外面被人指指点点,他要求冯光远赔偿、道歉,高院判决冯光远须赔偿100万元。
冯光远表示,他还没收到判决书,不方便评论,但他无法接受这样的结果,一定会提起上诉。
前国安会秘书长金溥聪,被冯光远指与总统马英九有「特殊性关系」,愤而提告求偿200万元并登报道歉;高院认定,冯说的特殊性关系就是指爱侣关系,已侵贬低金的品德、声望,减损其社会上的评价,昨日判决冯须赔偿100万元,并在中国时报等四大报登报道歉。
高院审理后认为,从冯光远前后用语及全文意指观之,特殊性关系指爱侣关系;金的感情属私人事务,冯未提出任何证据证明的情况下,将私人无关公共利益的事务广泛公诸于世,不属言论自由保障的范畴,须赔偿金溥聪100万元并登报道歉,全案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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