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总统府副秘书长罗智强提告,指控周玉蔻在4年前称他是顶新门神涉犯诽谤罪,检方侦结后将周女起诉,高院维持一审判决,认定罗男当时身居要职,与企业高层互动涉公共议题,周女并非以毁损罗的名誉为目的,罗应有较大程度的容忍,判周女无罪确定。
聆判后,罗智强表示对恶姑息、就是对善残忍,周女的恶口乱国,是台湾乱源之一,他要向周玉蔻提出1000万元的民事求偿,不论判赔多少都作为「灭东厂基金」。
检方指控,2014年12月29日周女在电视政论节目中,影射罗智强协助顶新集团巩固101大楼经营权,并不当评论罗是顶新集团的门神,致罗的人格受到贬损,但北院审结后,判周女无罪,检不服提上诉。今天高等法院仍判周女无罪,全案定谳不得再上诉。
周女另被起诉诽谤马英九与胡定吾部分,法院认定她在没有相当理由确信下,却陈述一个不实的事实,这不是善意评论,且让马与胡的名誉受损,判她拘役50天,可易科罚金5万元确定,周女缴纳罚金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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