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外租屋看到电费帐单金额太高会吓一跳,一名小资女上网PO文表示7月4日搬入台中一处套房,入住3个月了但疏忽忘了缴一个月的房租与水电费,直到10月时被房东太太追讨钱,但因为房东太太追讨费用时,竟然算出小资女欠了2285度的电费,加上租金后变成总共欠17307元。听到自己一个月需付快一万多块钱的电费,小资女怀疑被被房东太太唬住,因此爆气上网求救于网友。
这名小资女在「爆料公社二社」指出,今年7月4日签完合约顺利搬进台中一间套房,双方签约定房租为一个月为7500元,「7月入住时,已给押金一个月,连租金也一併缴了:之后有缴了8月租金7500元、水电1300元;9月租金没缴,水电费也没缴;10月初租金7500元,水电费1300元已缴完。」
不过,小资女表示,房东太太提醒她说9月的租金和水电费还没缴,然后就传了一张欠费单,「要缴17307元」。小资女一看到电费都了,立刻反问房东太太。
房东太太进一步再手写了一张明细,上面纪录表示「6/29-9/29房租加电费明细」,计算方式为,应付房租「7500元*3个月=22500」;应付电费「电表35922度-33637度=2285度;2285度*5.5元=12567元」;实付「8880元*2次=17760元」;结算下来「22500元+12567元-17760元=17307元」。
这样的计算方式让原PO直呼在玩文字游戏,她表示,「只欠了一个月房租、水电,为何最后变成要付快 2 万?那我前面缴的是谁的房租电费?那又为何电费要从 6 月开始算?」原PO认为自己上班12小时,在家时间不多,但短短3个月电费要破万不合理,因此询问有没有网友可以看出那张明细哪里出问题?
其他网友看了PO文后回应,「你这个电的度数有很大的问题!除非被偷电或抄错,不然不可能」、「算法没错,只是电费那边太高了!疑惑是怎么用的?」对此,小资女补充说明:「那栋3层楼,电表只有一个,去问楼上住2,3楼的人,他们也都回应说电表只有一个,他们每个月也是付一千多电费」。
有人根据原PO断断续续的回应,综合起来之后出了结论,「电费3个月用了2285度,必须要先确认这个电费数字是大家的总用量?还是妳自己使用的?」最正确的方式是要「扣掉其他套房的人已经付掉的电费」,计算公式应该为「(2285/你们套房数)x5.5-2600(你已经付的电费)+7500」,这位网友点明,会觉得电费很贵,是因为房东太太把整栋的电费都算在原PO的头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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