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园一对结缡夫妻20年,张姓妻子多次外遇并与潘姓男友同居,谢姓丈夫为挽回感情,竟趴在引擎盖上想阻止妻子离去,未料同车的男友指使驾车的蔡姓友人加速离去,蔡男车速破百还不停蛇行、甩车想把谢男甩下。行驶10.9公里后,谢男体力不支甩落地板,送医不治。此案经二审仍维持原判,依杀人罪分别判处潘、蔡有期徒刑13年、13年2月,全案可上诉。
据判决书指出,此案件发生于2019年2月2日,正值农历年间,谢男一片痴心想在小年夜把妻子带回家过年,便透过妻子友人联络上她。两人约好在桃园市观音区见面,当时谢男由友人开车赴约,妻子则偕同男友与男友友人开车前来。
双方碰面后,谢男见妻子在小王车上便下车吆喝:「妳下来、妳下来,下车」,然而张姓妻子则因害怕而未下车。谢男眼见妻子乘坐的该车有意想离开,便一把跳上了该车引擎盖,双手紧紧抓住车窗梁柱,意图用肉身抵挡去路。孰知,潘男见谢男出此荒谬举动,竟指使驾车的蔡姓友人加速离去。蔡男一路疾速狂飙,更时而蛇行时而甩车,想把趴在引擎盖上的谢男甩去。
张姓妻子见谢男有生命危险,也发现车速过快便不停大叫「那是我老公!快停车!」,但蔡、潘两人却不理,甚至要她闭嘴。张姓妻子更形容,她当时看见谢男一下在挡风玻璃上一下又在车顶上。谢男趴在引擎盖上苦撑10.9公里后,体力不支遭甩下车。虽经紧急抢救仍不幸于2019年2月6日清晨,因外伤性颅内出血併中枢神经衰竭,不治身亡。
检方依杀人罪对潘、蔡提起公诉。法院在审理时2人均矢口否认杀人,并辩称当时是因谢男跳上车感到害怕,更说只是「正当防卫」。一审法官经审理后认为蔡男如此高速且危险驾驶下,谢男随时都可能被甩下车而导致死亡,此行为更超过正当防卫的范畴;且事后并未与谢男家属达成和解。一审依杀人罪判处蔡男13年2月、潘男13年。
而经上诉后,高院二审审后于今(26日)宣判,认为杀人仍属实,量刑与用法皆无误,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全案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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