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一名男子趁着父亲2014年因车祸事故住进长期照护机构,在未经同意下,使用父亲农会、邮局的存折与印章,在3年内冒用父亲名义偽造提款单据,共提领118万元;此事被发现是因为男子与家中姊妹被法院选为父亲监护人,查询各帐户交易明细后才发现,法院判该男6月有期徒刑。
判决书指出,该男的父亲2014年2月因车祸住院后,开始住进长照机构,他未经父亲同意,擅自取用父亲放在家里的农会、邮局存折和印章,在2014年2月至2017年4月间,冒用父亲名义,接续偽造取款凭条及提款单共13张,共118万元。
而全案之所以爆发,是因为该男子和姊妹3人在父亲住院后,被台南地院定选任为父亲监护人,查询各帐户交易明细后,发现该男户头多了几笔不明财产,姊妹两人因此报警起诉他。
法官认为该男不思考如何照顾父亲,反而盗取父亲财产,损害金融机构对于帐户管理正确性及父亲财产法益,但考量该男事后坦认犯行,依触犯行使偽造私文书罪,判处刑6月,得易科罚金,并追徵其所得,全案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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