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吴姓男子去年2月间趁着A女在公司帮忙办公时,要求A女换上情趣内衣协助拍摄,因吴男是A女姑姑的朋友,A女担忧姑姑和吴男会找友人麻烦,因而同意拍摄,但吴男在拍摄期间却脱裤用下体磨蹭A女,并称「我这个怎么还这么软,妳是在帮叔叔而已」。新北地院近期依强制猥亵罪,判处吴男1年4月徒刑。
判决书指出,A女姑姑和吴男曾针对A女交友状况施压,A女担忧友人受姑姑和有黑道背景的吴男骚扰,因此答应换上情趣内衣,让吴男拍摄。A女换上内衣后,因惊吓哭泣用手遮住眼睛,但吴男却趁机脱下裤子,用下体磨蹭A女性器官,A女挣扎脚踢,但吴男仍将A女推回床上,之后走到垃圾桶射精。
事后A女在友人的鼓励下拨打专线,说出遭猥亵一事,全案才曝光。吴男在侦讯时坦承有对A女拍摄情趣内衣照片,但否认有强制猥亵,他辩称A女想借钱,他本来不愿意,但A女向他称有从事网拍,可拍情趣内衣照片才会同意,过程中根本没有接触A女。
法院认为,A女证述时未见其犹豫不决或反覆不一,且能具体详细描述遭猥亵一事,也无任何抽象、避重就轻或夸大情节之的说词,若不是亲身经歷,应该难以凭空杜撰,且吴男在讯问、审理时说法不一,说词难以採信。法院认为,吴男为满足一己性欲,违反A女意愿强制猥亵,已侵害A女性自主决定权,使她身心受影响,因此依强制猥亵罪判处1年4月,全案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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