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县竹东镇员山里2018年里长选举时,当选人王靖文被查出以现金、香菇、金门高粱酒贿选,新竹地检署提起当选无效之诉,王靖文不服新竹地院判她当选无效提出上诉,台湾高等法院审理认定,王靖文事先知情她的锺姓丈夫贿选,驳回王的上诉,当选无效确定。
王靖文的锺姓丈夫在2018年5月底、6月初,到在农会服务的谢姓选民家中,赠送1包香菇和高粱酒礼盒,谢姓选民打开高粱酒礼盒,发现其中有3000元现金,王靖文被依违反《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判刑3年4月确定。
新竹地检署依法向新竹地方法院提起王靖文当选无效之诉,经竹院判决王当选无效,不过,王上诉主张,锺姓丈夫送礼时还没有进入选举期间,且她事前并不知情送礼之事,向高院提起上诉。
不过,高院依谢姓选民的证词,确认王靖文的锺姓丈夫送礼时告诉他,如果王靖文出来参选请给予支持,显见已着手为王靖文布局参与选举。同时,高院认定锺姓丈夫送礼时王靖文知情,因此驳回王的上诉,当选无效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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