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在今年10月20日下午的中国信托银行东门分行抢案,台北地检署侦查后,23日依组织犯罪、抢夺、加重诈欺等罪,将负责收取、分配赃款的吴姓男子起诉,同时,因吴男伙同少年犯罪,检察官并请求法院加重其刑二分之一,至于行抢的刘姓等3名少年则移送少年法庭审理。

这件发生在银行内的抢案,顏姓被害人看到刘姓少年等人与微信昵称「龙五」者共组的诈欺集团,在脸书「外币/外匯/支付实/徵信/代收付/买卖大平台和换匯平台」上兑换人民币的发文,约定以4.24:1的匯率兑换人民币,刘姓少年及「龙五」等人则计画抢夺顏姓被害人。

双方本来约定10月19日匯兑,但因负责接应的林姓少年临时退出,又改约20日下午2时,在中信银东门分行匯兑。当天被害人临柜提领了42万4000元现金放在银行桌上,刘姓少年趁被害人查看手机检查10万元人民币是否入帐的机会,抓了被害人现金就跑,并搭乘捷运逃逸。

吴姓男子接受「龙五」指示向刘姓少年「收水」(收取赃款),抢案发生当天下午就到板桥中山路麦当劳取走刘姓少年扣掉报酬后的30万4000元赃款,剩余赃款则分别交付另2名身分不明的收水男子。

警方逮捕行抢的刘姓少年后,经由手机通联纪录等查获吴姓男子收取赃款,依组织犯罪、抢夺、加重诈欺等罪起诉吴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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