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备指挥部中校李志交盗卖口罩案,台北地院25日开庭,传唤口罩工厂洪姓女负责人作证。洪女表示,国家开始徵收医用口罩后,制作完成都是由军方搬到门口清点,她再签名确认,李男偷口罩她并不知情,是后来看新闻才知道这件事。
检方起诉指出,后指部下辖某单位的李志交,今年2月被调派新北市某工厂负责督导生产外科、医用口罩时,涉嫌利用「蚂蚁搬象」的方式偷口罩,偷走1500片的医疗用口罩,部分转卖获利8000元,其余则留着自用,涉犯贪污重罪。
李男否认犯罪,辩称他的口罩是跟弟弟拿的,声请传唤李弟。李弟今证称,他平时在汤包店工作,休假时会帮忙无尘室维修工程,经常要用到口罩,因此有向姊姊的朋友等人团购,但都是非医用的防尘口罩;哥哥确实曾向他要口罩,说要做公关,他因此给了近40盒,但具体给谁不知道,他没有过问。
检方则声请传唤洪女,洪女今证称,她的工厂原本没被政府告知徵收,后来被人检举囤积口罩,调查局就来查封,直到接获徵收通知才解封,隔天军方跟卫福部人员就来搬口罩,强调要将医疗用口罩「全面徵收」。
洪女说,她认得李志交,但不清楚李的军阶及实际工作内容,只看到他很忙碌,联络东联络西;她在厂内都忙着准备原料、维修机器,生产出来的口罩都是军方搬出去门口清点、装箱,然后再拿单据来给她签,她认为每箱的口罩数量是固定的,签名时只有点箱数,不会打开来算箱内实际数量,多装少装她也不知道,口罩被偷是后来看新闻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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