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师苏伟硕说莱剂毒性比摇头丸高,遭卫福部告发违反《食安法》,原定今天(25日)接受警方传唤说明,但警方后来取消,在中华人权协会与民团组成的律师团,以及反毒猪联盟等团体陪同下,到监察院向监察院长兼国家人权委员会主委陈菊声请人权保护。
苏伟硕递交声请书后表示,在这个过程中,的确让他很害怕,担心其他主张莱猪就是毒猪,因为他的案子,从此不敢讲话,他还痛批食安法第46之1条,已经变成了食品国安法。只要言论与政府立场不同,他就可以拿这条来对付你。
今天到场的律师中除了高思博、魏忆龙等人,还包括陈菊在党外时代的老战友前台南县长苏焕智,他批评国家在政策讨论阶段,竟然对异议者用刑法追诉,是侵害言论自由,严重开时代倒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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