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一名69岁的计程车司机廖男,接获法院电话指其涉及金融犯罪防治条例洗钱及非法扰乱金融秩序等罪,须提领其存款242万元交予书记官至法院公证,幸廖男忧心忡忡的至雾峰分局雾峰派出所求证,员警一听果然是诈骗集团所为,即时保住廖男242万元血汗钱。
原来69岁的廖姓计程车司机,称接到台北地院法院来电说其涉及违反金融犯罪防治条例洗钱及非法扰乱金融秩序罪。廖男拨对方所留电话,一名自称林警官,指他的身分遭到他人冒用,名下户头已成为人头帐户,已涉及银行法洗钱条例,并将电话转至另一自称为检察官的人,他要求廖男需提领242万元至法院公证,并且要廖男保密,不得告诉他人,因此案为秘密侦办。
该检察官又称会有书记官,会与他当面点收,还请廖男至最近的7-11超商接收传真,廖男到场随即收到2张传真,一为台湾台北地方法院检察署传票,署名检察官黄敏昌,另一为台湾台北地方法院检察署强制性资产陈结执行书,上并书名预计明日将提款面交给某检警人员。
听了廖男一大串叙述,员警指出这是典型的假检警诈骗之手段,切勿受骗上当,警方于是派员乔装与廖男一同前往面交地点埋伏,不料歹徒疑已知廖男至派出所求证,便龟缩放弃取款,成功保住廖男2百多万血汗钱。
廖男表示,一开始因信以为真,还好遇上积极的警方拦阻,这才保住积蓄,非常感谢员警的积极与用心。警方也呼吁民眾若接获帐户监管、匯款等电话请立即拨打165反诈骗专线求证,以免受骗上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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