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岁网红「青青」日前被指控设局仙人跳网红「放火」,近日又有粉丝向媒体爆料,声称自己遭网红青青诈骗110万元,因此怒告青青诈欺,新北市三重分局30日晚间通知到案「网红青青」制作笔录,据悉,青青否认犯案,讯后依诈欺罪移送侦办。
据了解,青青使用话术,声称只要在直播里面斗内1千元就会给「神秘小礼物」,藉由自己私人的LINE帐号和对方私聊后,让粉丝有坠入热恋中的假象,接着要求粉丝帮忙斗内直播平臺中的礼物,金额随着间会逐渐增高。
有位粉丝小陈为取悦青青,最高单次就花费50万元购买储值点数买虚拟礼物赠送给她,甚至还向银行贷款60万,合计损失高达110万元;另一名被害人则说,青青曾说业绩没有达标,经纪公司会让她跟色情平臺的董座吃饭,或是指家里经济困难,利用各种感情勒索,让粉丝自愿贡献。
因粉丝们无法长期赠送礼物给青青,并发现青青对他越来越冷淡,觉得自己惨遭诈骗,愤而到派出所提告诈欺;青青30日晚间9时许接获警方通知,在一名男性友人陪伴下到三重分局制作笔录。据了解,在媒体披露后青青与小陈双方疑已签下数十万赔偿金的和解书,但粉丝小陈仍未撤告,全案讯后依法将青青依诈欺罪移送侦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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