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第一天,新北市城乡局针对新北容积移转制度推出4大革新,容移将改採捐地、代金双轨并行,让过去只能被动由建商购买公保地捐地换取容移的制度,可改选择折缴代金,再由市府主动利用这些收取的经费开辟道路与公园。市府预计3月前成立代金估价与审议委员会,针对开发基地採取评点方式,确保都市环境与景观发展。

新北市城乡局指出,新北市容移制度四大革新包括容积移转申请案件开始收取审查规费,友善市场建筑及防灾都更更新重建,容移环境容受力全面控管与容移代金全面推动。

新北市城乡局长黄国峰指出,新北市都市环境因地区差异,本就存在不同特性,又因发展较早,有许多地区都面临建筑老旧与安全疑虑,希望透过新的容移新制,配合新北市多元都市更新政策,建构多元容移机制、加速改善老旧环境、打造安全舒适都市环境,并提供市民安居乐业之都市生活。

开发管理科张记恩指出,过去建商想取得容移都是由建商自行购买公保用地捐给市府,这次加入代金双轨进行,可让市府更灵活用运经费取得更适合的公保用地,加速都市环境改善。

张记恩指出,新北市将成立委员会针对建商开发基地规模、临路距离等评点,如果邻近公园或是捷运等车站,就可拿到越高分,一般地区容移最高上限给予30%,若是重画地区最高可达40%。

另外这次改革中,过去市场用地因为属于公共设施,过去法令规定不能作为容积移入接受基地,但市场用地除市场,还有不少建筑,缺乏诱因下,导致老旧市场更新困难,这次放宽与简易都更、危老建筑等地区一同适用道路宽度放宽、评定机制有条件放宽的相关规定,藉此提高市场及危老建筑办理都更动能。

另外这次修正也将古蹟容移、考古遗址容移、河川容移等各种样态纳入新北市既有容移评定机制,配合基地条件,提出需改善环境措施,全面保障容移后环境品质。

此外市府为提升受理容积移转案件审查品质与效率,并符合使用者付费原则,容积移转案件自1月1日实施「新北市容积移转申请案件审查及勘查收费标准」贯彻使用者付费之理念,开始收取审查规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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