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姓男子去年9月被警方盘查后依酒驾送办,他喊冤说朋友载他到停车处,自己就上车睡觉,直到被警方叫醒,桃检调查发现王男确实是因车辆停在路边被警方盘查,虽有酒测值和举发通知书,但无法证明王有酒后驾车行为,罪嫌不足予以不起诉处分。
61岁王姓男子去年9月28日清晨5点26分,在龙潭区中心路九龙段巷口被警方盘查,警方以王男车停在巷口,且人就坐在驾驶座,要求他酒测,测得呼气值每公升0.53毫克,讯后依公共危险罪嫌送办。
王男喊冤,强调是前一晚饮用高粱,但前晚9点酒摊结束后,就由友人载到停车处,他则在车上呼呼大睡,岂料睡到一半就被警察叫醒酒测,辩称根本没有移动位置,停车的位置就是被查获的地点。
桃园地检署检察官调阅举发过程卷证发现,仅有酒测值和举发违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通知单,且确实是车停路旁被盘查,认为说词可信,在没有其他证据证明王男有移动车辆的情况下,侦结予以不起诉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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