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明拟通过「货物税条例」部分条文修正草案,针对外界关注老旧汽机车减徵货物税部分,修法后确定再延长5年到2026年1月7日,以鼓励报废或出口中古汽、机车并换购新车。
汽机车汰旧换新减徵货物税明天到期。行政院会明已排定审查财政部拟具「货物税条例」部分条文修正草案,相关法案已经政务委员龚明鑫审毕。
政院表示,为鼓励报废或出口中古汽、机车并换购新车,以促进相关产业发展及节能减碳,加速淘汰10年以上中古汽车,将报废或出口的中古汽车出厂年限由6年以上调整为10年以上,并将报废或出口符合规定的中古汽、机车及换购新车,减徵退还新车货物税的适用期间延长5年,至2026年1月7日止。
政院并考量机车属一般民眾主要代步工具,为加强鼓励机车汰旧换新,自2021年1月8日起删除报废或出口中古机车应「登记满一年」的限制,并放宽报废或出口中古机车之车籍登记与新购机车之新领牌照登记,不以同一人为限。政院汰旧换新减徵货物税的汽车为10年以上老车,可减徵货物税5万元、机车则为4年以上车龄,可减徵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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