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次长李庆华强调,将列为立法院下会期优先法案,由于修正案已明订自2021年1月8日起实施,无论何时通过都可以「无缝接轨」,不影响民眾权益。
修正草案对于过渡期间汽、机车汰旧换新案件也从宽认定,规定2021年1月8日以后报废或出口登记满1年且出厂6年以上之中古汽车,如已于2021年1月7日以前换购新汽车,并符合于报废或出口前六个月内购买新车及完成新领牌照登记者,基于信赖保护原则,是类案件亦得适用减徵退还新汽车货物税。
2021年1月7日以前报废或出口中古机车,并于2021年1月8日以后且系于报废或出口后六个月内换购新机车者,该报废或出口中古机车不须「登记满1年」且报废或出口中古机车与新购机车不以同一人为限。
鼓励民眾汰换旧车购买新车,节能减碳,政府自2016年1月8日起推动汽机车汰旧换新补助政策,针对汽车车龄6年以上、机车车龄4年以上,在换购新车前后半年内报废或出口原本旧车,享有汽车5万元、机车4,000元的货物税减徵,为期五年,至今年1月7日届满。
为鼓励报废或出口中古汽、机车并换购新车,促进相关产业发展及节能减碳,行政院会今日通过「货物税条例」修正草案,将报废或出口符合规定的中古汽、机车并换购新车,减徵退还新车货物税的适用期间延长五年,至2026年1月7日止。
值得注意的是,为避免延长优惠五年衝击中古车商生计,修正草案将汽车汰旧换新减徵5万元货物税适用车龄,从原本出厂六年以上拉长为十年以上,以利低价中古车流入市场。行政院解释,这是为了加速淘汰10年以上中古汽车,将报废或出口的中古汽车出厂年限由6年以上调整为10年以上。
据了解,中古车商认为,再延长五年影响生计甚鉅,因为残值低于5万元老旧车子,几乎都在购买新车时报废,造成市场流通低价中古车大减,生意难做,中古车商因而向绿委陈情,致修正案「卡关」政院,在立法院上会期来不及送审,7日终于送出行政院大门。
至于机车汰旧换新减徵4,000元货物税车龄,则维持出厂4年以上不变。而机车汰旧换新减徵货物税优惠适用对象,放宽不限本人、配偶及二亲等内,汽车则维持限本人、配偶及二亲等内。
李庆华说,为加速机车汰旧换新,自2021年1月8日起删除报废或出口中古机车应「登记满一年」的限制,并放宽报废或出口中古机车的车籍登记与新购机车的新领牌照登记,不以同一人为限,换句话说,某甲报废的机车,某乙可用来汰旧换新减徵4,000元货物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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