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新大学研拟于111学年停招社发所,并将在1月25日的校务会议上通过此案,引发一些师生反弹。教育部今天表示,111学年系所增设调整案件,循例预计于今年2月初至3月中旬受理申请。教育部如收到各校函报停招案件,会检视该停招案是否符合上开程序。
世新社发所因注册率不佳,原拟于109学年停止招生,但引起社发所师生抗争,2019年8月4日,教育部公布各系所调整案的结果,社发所停招案因未符合校内增设系所相关办法,也未在事前妥善与师生沟通,教育部正式驳回世新社发所停招案。
不过世新校方提起诉愿,行政院诉愿审议委员会判世新校方胜诉。世新因此决定重新再来,规画社发所111学年起停招,但再次引起社发所师生抗议。
依《大学法》规定,增设、调整(包括更名、整併、分组)、停招、裁撤院、系、所、学位学程,系由学校评估校务发展、本身资源条件等面向自行规划,并依校内程序,经校务会议通过后向本部提出申请。
另依专科以上学校总量发展规模与资源条件标准第12条规定,各院、所、系、科及学位学程之停招、整併、更名案,应与权益受影响之教职员工生沟通,说明权益保障措施,至迟于校务会议召开1个月前公告周知,并经校务会议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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