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男子籍斯瀚因案遭通缉,去年12月8日由警察逮捕,未料9日下午即伙同4名友人落跑,当时负责戒护籍斯瀚的刘姓、黎姓员警也因有疏失遭检方调查,刘姓员警获缓起诉1年处分,黎姓员警则不起诉处分。

刘与黎姓员警均任职于新竹县警察局竹北分局丰田派出所,去年12月逮捕籍斯瀚,检方调查发现,刘姓员警本应注意戒护籍男时,应管制其使用手机,也未对籍男上铐,任由他与外界联繫。

籍男的彭姓男友人、曾姓女友人8日晚间曾至丰田派出所探视,并策画籍男逃跑方式,还私底下拿了一把折迭刀给籍斯瀚。籍斯瀚9日中午12点许,利用折迭刀作势自残,遭警察制止,随后又佯装身体不适,搭上救护车并在刘及黎姓员警的戒护下就医。

检方指出,负责戒护的刘姓员警及黎姓员警,却让到场的彭男、曾女、及籍男的陈姓女友与籍斯瀚联繫。下午2点43分时,原应由2警同时戒护籍斯瀚,却由黎姓员警取车,仅劉姓员警1人戒护,且未对籍男上手铐,籍男当时仅有脚镣,彭姓男子见有机可趁,立即徒手压制刘姓员警,导致籍斯瀚上了陈女的车扬长而去,彭男搭上另名李姓女子的车、曾女也独自驾车离开医院。

此案获得社会瞩目,在案发22小时43分,籍男一行人即落网。检方检方审酌劉姓员警并无前科,从警3年4月,嘉奖记錄143次及申诫1次,工作绩优,虽因接续大意疏忽,导致犯行,不过因坦承犯行、态度良好,检方依刑法第57条所列事项及公共利益之维护,予以缓起诉处分,并须支付缓处分金8万、参与地检署指定的法治教育课程1次。

另名黎姓员警从警2年1个月,嘉奖记錄64次及申诫1次,工作绩效尚可,素行表现大致良好,其从警年资较浅,疏忽时间及关键情节较刘姓员警短暂及轻微,且坦承犯行、深表悔悟,检方以不起诉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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