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年前男子谢亚轩与友人黄佑呈无照驾驶,又在台北市南京东路公车专用道飙车竞速,谢的车衝进骑楼,撞死无辜3人,谢遭判刑12年确定,至于黄的部分遭最高法院发回更审,台湾高等法院更一审依无照驾驶致人死亡罪将黄男判刑9年。上诉后,最高法院驳回定谳。

24岁的谢亚轩2018年10月11日傍晚,无照驾驶租来的黑色轿车,与驾驶白色车辆的友人黄佑呈,在北市健康路一路狂飙,右转南京东路四段违规行驶公车专用道竞速时,车辆突然失控,高速衝进骑楼,撞飞正在回收纸箱的黄姓夫妻及大楼谢姓保全,3人死亡。

黄的律师辩称,黄男目的在于超车,无使公眾往来发生危险的故意,纵认有违规情事,然时间仅属短暂、不具持续性,且他只超速10几公里非严重超速行为;本件是因为谢亚轩突发性驾驶操控车辆失当所致,黄男是否有预见致人于死的可能性待斟酌。

更一审认为,黄男固非直接驾车撞击而导致被害人3人死亡的人,但他与谢亚轩共同危险驾驶,纵使他主观上疏未预见,但仍对导致死亡的结果负责,将他判刑9年,案经上诉,最高法院驳回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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