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刑大为防止笑气滥用,联合环保局溯源追查笑气贮存场所,日前在新庄某仓库内查获83支钢瓶,陈姓、罗姓2嫌还购买各种水果口味的调味剂提供给顾客提味,警讯后依违反《毒性及关注化学物质管理法》移送主管机关裁罚,最重将可处30万元罚锾。
新北市刑大锁定陈姓及罗姓男子在大台北地区以车辆载运笑气前往汽车旅馆等不特定地点,循线掌握2嫌利用新庄区某工业区仓库为据点,仓库内堆放大量已装填待出货以及使用完毕钢瓶共83支。
另外,现场查扣大批气球、转接喷嘴及各种水果口味的调味剂,在贩卖笑气时一併提供给购买者使用。陈男、罗男两人违反毒性及关注化学物质管理法运作关注化学物质相关规定,最重将可处30万元罚锾。
新北市刑大表示,笑气在常温下无色、无味,会容易让人不自觉吸食过量,严重者将产生低血压、呼吸困难、胸闷、幻听、意识不清、昏厥等症状,甚至有生命危险,除吸食、贩卖笑气行为将依法处罚。
若有致人于死或受重伤,最重将可处无期徒刑或7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得併科1000万元以下罚金。警方并将持续与环保局共同追查不法笑气源头加以稽查开罚,杜绝境内笑气不当使用及贮存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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