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财经报导,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2日公布「规范本市住房租赁企业经营活动的通知」,从限制资金池、强化开业讯息报送、加强租赁合同管理、细化装修规定、建立租赁纠纷调解机制、强化联合监管等方面,全面强化对分散式长租公寓企业经营活动的监管,防范住房租赁行业经营风险。

北京规定,住房租赁企业向承租人收取的押金应当通过北京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建立的专用帐户托管,收取的押金数额不得超过一个月租金。

无独有偶,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在1日晚间公布「开展住房租赁资金监管的通知」的徵求意见稿,要求住房租赁企业开立唯一的住房租赁资金专用帐户,用于收取承租人押金及租金,并与银行签订协议接受对租赁资金的监管。深圳并要求,住房租赁企业收取押金及租金合计超过四个月租金数额的部分,由银行进行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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