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捷国际企业有限公司负责人洪郁翔与长期滞留海外的姑姑洪春燕,成立多家贸易公司,实际从事两岸间的地下匯兑,5年间匯兑金额达新台币17亿元,台北地检署检察官陈立儒4日指挥调查局航业调查处兵分4路搜索台北市和平东路协行贸易等公司,并将洪郁翔及财务冯贞蓁、大额提领款项人员范翔宇约谈到案,晚间移送北检复讯。
检调获报,洪郁翔与姑姑洪春燕分别是「协行贸易有限公司」、「会临贸易有限公司」、「泷鹏企业有限公司」、「立捷国际企业有限公司」、「速传贸易有限公司」之实际或登记负责人。
洪春燕姑侄明知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非银行业者,未经主管机关核准,不得办理新台币与外币间的匯兑业务,竟从2014年1月起到2019年12月间,共同想匯差的不法利益,以开设物流公司为掩护,在大陆设立营运据点,以洪春燕、洪郁翔的银行帐户,及「协行贸易有限公司」、「会临贸易有限公司」、「泷鹏企业有限公司」、「立捷国际企业有限公司」、「速传贸易有限公司」之银行帐户,从事台湾与大陆间相互的地下匯兑,而从事两岸非法匯兑业务,估计地下匯兑金额约新台币17亿元。
检调执行搜索后,将洪郁翔等3人约谈到案,同时积极追捕洪春燕到案,全案朝违反《银行法》侦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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