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基金炒股案检方起诉三投信 劳动部:依法追偿基金损失
台北地检署侦办劳动部劳动基金炒股案,8日起诉劳动基金运用局前国内投资组组长游迺文及相关涉案人员共12人一案。为保障劳动基金权益,劳动部劳动基金运用局将依法追偿劳动基金损失。 地检署起诉之3家投信,劳动部劳动基金运用局将依委托投资契约,针对远百之投资损失向復华、统一及群益投信请求损害赔偿。劳动部目前,復华、统一及群益投信向劳动基金运用局所提存的履约保证金金额分别为1.3亿元、0.9亿元、0.5亿元,总计提存的履约保证金金额为2.7亿余元。 劳动基金对于国内委托帐户本即有提存履约保证金之作法,对于涉案遭起诉之投信依委托投资契约等相关规定,得没收履约保证金、终止契约、请求连带损害赔偿等,并将限制涉案经理人及所属投信公司5年内不得参与劳动基金运用局委托招标案,且如果经刑事判决有罪确定,劳动基金运用局得请求最高2倍履约保证金的违约罚款。 另外,对于游迺文疑涉不法案件,劳动部劳动基金运用局已就游员记二大过,并予以免职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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