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姓男子2016年用假名在交友网站「爱情公寓」注册,从而结识1名女子,双方相谈甚欢决定交往,但心怀不轨的潘某次约女友到家,在梅酒中加入四级毒品「佐沛眠」,接着硬上得逞,女子事后气愤报案,士林地院审酌后,认为潘的行为重伤女友人格发展,犯后态度恶劣,依强制性交罪重判潘男8年有期徒刑,可上诉。
判决指出,潘男2016年12月,在网路以假名和被害人结识,双方进而交往,2017年6月底,潘邀女友去他住处玩牌,伺机将掺有毒品的梅酒和白开水中,让不知情的女友喝下,对方全身无力后,潘即将女方抱至卧室性侵。
被害人过程中曾出言制止,表示自己不喜欢潘这样,但仍遭潘强行性侵,潘后来还载女友回家,但被害人身体持续头昏、不适,且还发生记忆断片状况,隔日凌晨愤而前往医院并在友人陪同下报警。
潘男开庭时,辩称双方有喝酒并发生性行为,但否认掺入迷药,两人是在酒精催化下,自然而然发生关系,当时他问女友客厅没冷气,是不是要进房间,女友进入后还自己脱掉上衣,过程中还问他有没有戴保险套。
被害人则表示,当时喝了潘递来的白开水,发现水中有白色颗粒,水质也有些混浊,潘那时还装傻说可能是茶壶的关系,后来她全身无力瘫在沙发,潘竟又再拿一杯水要她喝下,越喝感觉越难过,跟以往喝酒微醺的反应完全不同,后来就遭潘性侵得逞。
士林地院审酌,女子陈述性侵过程内容一致,且清楚描述喝下可疑饮料后的身心变化,指控并无矛盾不符之处,且两人未有仇怨,不可能无端陷害,痛批潘为满足个人性欲,竟对女友下药,强行性侵,被害人日后对异性、婚姻及感情,都可能遭严重影响,且否认犯行态度恶劣,也未与被害人合解,依法判处8年有期徒刑,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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