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1名狼父自2012年前起,趁妻子晚间外出工作,竟以每周两次的频率,在家性侵10岁女儿长达6年,并以「讲出去父母会离婚」要胁女儿不得声张,女儿隐忍至2018年父亲因诈欺案被捕,才在学校向老师吐露狼父恶行,父亲辩称女儿有说谎特质不可信,台南地院法官不採信父亲说词,一审判他12年徒刑。
竟有这样的父亲,台南市1名男子自2012年起,趁妻子晚上外出工作,每周两次在家性侵10岁女儿,并要女儿穿起情趣内衣,帮自己口交,并使用跳蛋、按摩棒性侵女儿下体,并以事情曝光父母会离婚,要胁女儿不可说出去。
遭狼父性侵的女儿为求家庭完整,忍受6年,以每周两次频率计算下来,共遭性侵590次,父母仍在2017年离婚收场。她失望兼痛苦,直到父亲2018年因诈欺案件被捕,自认「说出来应该安全了」,才向学校老师吐露实情。
案件审理时,狼父向法官辩称,女儿说谎成性,在网路交往复杂,曾在网路诈欺网友,性侵说词不可信,但警方在狼父家中取得情趣内衣、跳蛋等情趣用品,与女儿说法相似,认为女儿并未说谎,将狼父依照妨害性自主罪嫌,判处12年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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