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妇女联合会理事长何建华,涉嫌受大陆统战组织指示在台发展组织,遭依《国安法》起诉,台北地院审理时,何女强调她支持两岸统一属言论自由,否认犯罪;但因她曾表达想出境返陆祭祀亡母,法官认为她涉犯重罪,有暂时境管必要,裁定她自21日起限制出境、出海6个月。
检调指控,何女自2017、2018年间,受叛逃大陆的学者林毅夫之妻陈云英成立的大陆全国台湾同学会指示在台发展组织,该会副会长黄信瑜指示何联络「拔蔡总部」,参加蔡英文假学歷事件在立法院的陈抗活动,事后收受黄3万元人民币。
黄并要求何将「拔蔡总部」对蔡英文假博士学歷的新闻稿,提供给媒体人彭文正,企图影响选举。另何女向陆举报某副教授为台独人士,并搜报议员黄捷母亲在陆卖茶叶,何共收受陆方40万多元台币。另何女找媒体人包克明协助撰写在台工作计画。北检去年起诉何、包2人,成为《国安法》修法重罚后首件起诉案件。
北院审理时,何女承认曾接触大陆全国台湾同胞联会、北京市台湾事务办公室人员,亦曾带在台陆配同赴陆旅游及发表支持两岸统一谈话,否认违反《国安法》,辩称只是表达她希冀两岸统一愿望,应受言论自由保护。
法官审酌《国安法》发展组织罪已修正为7年以上徒刑重罪,基于趋吉避凶之人性,足认有逃亡之虞,加上全案诉讼程序仍在进行,虽何女表示出国仅是赴陆祭祀亡母,认为目前仍有境管必要,裁定自2月21日起限制出境、出海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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