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节能家电可减税最高2千元,优惠有望再延长。财政部22日预告修正货物税条例、延长节能家电减徵货物税期限至2023年6月14日,减税额度仍维持500元~2千元。官员指出,最快本会期三读通过。

节能家电退税优惠范围为民眾购买经济部核定能源效率分级为第1级或第2级之新电冰箱、新冷暖气机或新除湿机非供销售且未退货或换货者,每台可核退货物税500元~2千元,优惠期限为2019年6月15日至2021年6月14日,若修法通过则延长至2023年6月14日。

依照财政部规范,民眾若购买符合规定的节能家电,可在半年内检附购买证明文件照片至国税局官网申请退税,也可在半年内填写书面申请书至任一国税局、稽徵所或服务处等临柜或邮寄提出申请。

自2019年6月15日至2020年12月31日统计,节能家电退税案件数约266万件、减税金额为45亿元,其中以冷暖气机170.2万件、31.2亿元居冠,其次为电冰箱66.3万件、10.9亿元,除湿机29.3万件、2.6亿元居第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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