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8岁黄姓中古车商,以「人头车主」低价购入二手进口车,投保后再由「撞车手」深夜驾车以破百时速撞击路边车辆,把保时捷等10多辆进口车撞得稀巴烂,再向产险公司申请理赔牟取暴利,自2017年8月起2年半内共制造14起假车祸,累积诈领2200万元理赔金,台中地检署侦结依诈欺等罪起诉黄男等18人。
经营二手车行的38岁黄男,绰号「蟑螂」,他发现二手冷门进口二手车市价,竟低于保险公司依残值估算的车价,具套利的空间。检警调查,1名许姓「人头车主」透过全额贷款,以150万元购入二手进口车,投保全额车险后,虽使用9个月折旧,但发生车祸撞毁,保险公司居然理赔185万2000元理赔金。
黄男「假车祸,诈领理赔金」手法,以「购入二手车」、「投保全额车险」、「故意撞毁车辆」、「报案指称不小心发生车祸」、「申请理赔」等流程,持续、反覆向保险公司诈领理赔金,将卖不出去的二手进口车存货「变现」。
黄男先安排「人头车主」购入BMW、LEXUS及保时捷等进口二手车,再以「撞车,赚外快」噱头,找来「撞车手」利用夜深人静时段,驾驶诈保的二手进口车辆,到台中及彰化等偏远及无监视器等地,以逾百公里高速,故意撞击停在路边的民车,而且诈保车一定要撞到全毁或半毁,尤其是引擎务必要毁损,只要修復费用大于残值,保险公司就会直接依车体损失险的保额全额给付。
撞车后,「撞车手」出面报案,「撞车手」向警方谎称,因开车时低头捡东西或是闪猫狗等理由而撞车,为避免「撞车手」因一再肇事而报案太多次,引起警方或保险公司注意而识破,甚至再安排「报案人」角色。
事后,由「人头车主」向保险公司办理出险,获得理赔后,「撞车手」、「报案手」及「人头车主」等分配理赔金,各约2万多元到6万多元不等,其余款项则归黄男所有。
黄男除了为诈保车辆投保外,也会为「撞车手」投保驾驶人伤害险,他诈保手法到后期越精熟,甚至连「停在路边被撞」的车辆也自行安排,连被撞车也可诈保获理赔变现。
黄男等人自2018年6月22日至2020年2月19日共长达2年半期间,累积制造14起假车祸,诈保2200万元。台中警方去年9月循线查扣进口车玛莎拉蒂跑车等5车辆,并逮捕黄男等18人。
黄男及部分参与的核心角色等多人坦承犯行,另有人否认参与诈保,辩称只是为逃避税金或投资。全案台中地检署侦结,依诈欺及《组织犯罪防制条例》等罪起诉黄男等1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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