雾峰林家后代、明台产险前董事长林博正么儿林明洋,投资失利欠李姓富商2.5亿元,竟盗刻父亲、二哥林明元的印章开本票、支票还债,因而遭父提告。台北地院审结,考量林明洋认罪等情况,今(26)依偽造有价证券罪判1年10月徒刑,缓刑4年,须参加法治教育4场次,可上诉。
检方起诉指出,林明洋2016年与李男合伙购买欧元投资,因买到假欧元,李男因此要林偿还台币2.5亿元损失,林无力还款拖欠2年多,竟自行盗刻父兄印章,开出价值1.5亿元的本票、支票还债,父兄被李男讨债才得知此事,父亲因此气得提告。
法院审理期间,林明洋承认犯罪,表示被债务逼急,不得已才会盗刻长辈印章,盖假本票应付债主,并表明调解意愿。
另李男为了讨债,曾恐吓林明洋父兄,也挨告遭起诉。北院今依恐吓罪判李拘役40天,得易科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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