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莲市东大门夜市有近400摊位,传出有摊商将摊位转租,从中赚取价差,当起二房东,县府稽查发现约2成摊商实际营运与申请品项不符,县府将依契约规定限期改善,逾期不改善者将收回摊位使用权。
东大门夜市包括福町夜市、原住民一条街、自强夜市、各省一条街4大区域。
县府24日晚间前往东大门夜市专案稽查,主要查访招牌名称是否与摊商申请相同、投保火险、明火摊商是否依规定装设防火建材等项目。
观光处指出,东大门夜市摊位使用费每月仅收取2000元,不过依税务机关资料显示,东大门夜市摊商转租行情每月租金约1万至1万2000元间,是县府租金的5倍以上,摊商非法转租赚取价差。
观光处长张志翔受访指出,盘查后,约有2成摊商有摊招不符情形,申请销售的商品、服务与实际不符,显有转租的可能性,初步会依契约计点,限期改善,满3点就收回使用权,将摊位提供给真正需要的民眾。
张志翔说,据查访,业者会以合伙、聘雇等方式规避转租行为,会持续追踪摊招不符的摊位,若查获非法转租行为,就可直接撤销使用权;若摊商经营不下去,可直接向申请退租。
相较于市区租用店面,东大门夜市摊位使用费每月仅2000元,民眾认为:「实在是过于便宜」,为此,张志翔说,夜市创立初期,县府考量业者营运成本,设定最低租金,减轻店家负担,却因此造成转租情形,县府将通盘考量市场租金行情后纳入评估。
东大门福町夜市主委黄家明说,夜市竞争大,很多业者会以合伙方式降低分担营运成本,建议县府可以辅导这些合伙业者;县府有意调整租金一事,因接连遇到地震、新冠肺炎疫情灾情延后,支持提高租金,提升夜市整体硬体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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