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任「熊猫外送」(FOODPANDA)外送员的甘姓男子,因利用代收客户点餐费用机会,1个月暗杠9万1058元,事后经熊猫外送公司催讨,仅缴回2万4000元,熊猫外送提告,台北地院依业务侵占罪判甘男徒刑6月,缓刑2年,并命甘男须分期偿还余款6万7058元。
检方调查,甘男曾在富胖达公司(熊猫外送)担任递送餐点外送员,自2019年9月17日起至10月23日止,利用向客户点餐代收费用机会,侵占款项9万1058元,未缴回给富胖达公司,经富胖达公司多次催讨,甘男仅缴回2万4000元,尚积欠富胖达公司6万7058元。
富胖达公司报警提告,检方调查时,甘男认罪,检方安排甘男与富胖达公司成立调解,但甘因未履行偿还欠款事宜,检方依据确认配送阶段手机APP画面示意图、2019年9月17日订单明细表、递送工作之全部订单明细光碟、积欠未缴回件数、款项之明细表,起诉甘男。
法官认为,甘男不思循正当途径获取财物,行为不当,审酌他没有前科、犯后坦承犯行,并与富胖达公司成立调解,依业务侵占罪判刑6月,得易科罚金18万元,缓刑2年,并命他应依调解书内容履行赔偿义务,否则由检察官撤销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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