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局指出,担任创业小型公司老板的阿国,自认是新创公司,崇尚弹性自由的管理作风,聘雇业务人员常外出接洽业务,认为无需特别进办公室打卡,只要业绩好,就不管劳工的出勤状况。怎料某天劳动局的劳条健检师登门辅导时,阿国才惊觉原来未置备出勤纪录,事情相当大条。
「别心存侥幸!」陈信瑜直言,中小企业主常以管理麻烦、劳工不愿配合为由,未设置出勤纪录,或是仅以符号注记差勤,未将出勤纪录记载到分钟,造成违法风险。
陈信瑜强调,《劳动基准法》要求事业单位要置备并保存出勤纪录,否则可被处9万至45万元;若未记载到分钟,也得面临2万至100万元罚锾。出勤纪录一旦没注意,中小企业老板损失将不小,「出勤表千万母汤漏勾!」
陈信瑜补充说明,现行出勤纪录置备及记载方式十分多元,包括签到簿、出勤卡、刷卡机、指纹机、人脸辨识等;外勤人员也可配置GPS(全球定位系统)或相关行动装置软体,让劳工在工作场所随时可记录工作时间,这些纪录都必须妥善保存5年。劳动局现有提供「劳条健检师」服务,由专业的劳动条件检查员,亲自到企业逐项指导,辅导雇主应依法置备劳工名卡、出勤纪录、工资清册等,并解说现行规定及应调整的改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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