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的国安私菸案,华航将9200条免税菸「机边交货」给国安车队协助避税,遭桃园市政府财政局依违反《菸酒管理法》裁处最高罚锾600万元。华航不服提起行政争讼,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认定裁罚无违误,今(4)日判华航败诉,可上诉。

北高行指出,9200条菸是存入保税仓库的进口菸品,实际上虽已进入国境,但仍处于保税状态,载运至课税区仍须报关,与一般进口货物相同。本案购买菸品者是随总统专机返国的入境旅客,非依《菸酒管理法》规定取得执照的菸酒进口业者,未向海关申报通关的菸品,即属私菸。

北高行认为,华航空品处主管及职员明知售出条数已超过免税上限数量,购买人将利用国宾礼遇闯关,仍为增加营收,而与购买人谋议交货事宜,安排「机边交货」,足认犯意联络,且分工明确,即可推定华航是故意共同运输私菸。

北高行并指,依《菸酒管理法》规定可处查获物现值1倍至5倍、最高600万元罚锾,本案菸品查获时现值高达1262万余元,已远超600万元上限,桃市府裁罚理由、金额均无违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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