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立光及先进光今天一早同步公告和解讯息,大立光表示,与先进光电公司等就侵害营业秘密相关案件,包含智慧财产法院107年度民营上字第1号民事案件、台湾台中地方法院104年度智易字第45号刑事案件、104年度智附民字第20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110年度司执字第19967号假执行事件及保全执行事件,已签订保密和解契约书。
大立光将依该和解契约书约定,撤回对先进光电公司相关案件执行、损害赔偿请求及告诉,其他部分因涉及当事人机密,就和解内容予以保密。
先进光电科技前罗姓总经理挖角多名大立光电公司工程师,并利用跳槽工程师携带技术资料发展制程,大立光陆续于2012年及2013年对先进光及其他共同被告,提出侵害着作权及营业秘密的刑事及民事告诉,求偿金额高达140亿元。
2013年一审判决先进光须赔偿大立光15.22亿元,2021年1月28日二审结果出炉,维持一审判决;2月23日大立光再出招,为确保能拿到诉讼赔偿对先进光提假执行;同时声明案发以来一直有意和解,期盼先进光能审慎面对并提出有诚意解决方案,但期间先进光未予正视公司善意。
不到半个月,大立光今天宣布3月4日已与先进光和解,双方纠纷终于和解落幕。(编辑:赵蔚兰)110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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