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议员曾焕嘉涉嫌以蒋姓、徐姓、林姓3名人头助理名义,向新北市议会申办公费助理薪资,诈得助理补助费128万1727元,遭检方依违反贪污治罪条例等罪嫌起诉。新北地院今3时召开移审庭,曾焕嘉在庭上承认部分犯行事实,遭法官裁定300万元交保,限制出境、出海8月,曾焕嘉家属也在1个半小时内交付完具保金,陪同曾离开法院。
曾焕嘉在法庭上坦言办事不力,未监督好员工、助理动向。他向法官表示,自己年前就已被裁定羁押,期间名下建设公司的兑款、员工请款和年终皆无法处理,且已缴回犯罪所得、自白,请求交保,并答应法官传唤都会遵期到庭,不会以议会开议,或其他理由请假。
检方起诉书指,曾焕嘉私下经营水族馆,水族馆内的蒋姓、徐姓员工未从事曾焕嘉议员助理的工作,但曾却在2016年4月至2017年4月间申报2人为公费助理,支领助理补助费40万5227元,并分别将助理费匯至蒋姓、徐姓员工户头,作为养鱼业务的薪资。
另外,曾焕嘉的林姓助理2013年11月间发生车祸,无法再胜任助理工作,从2016年起未再担任助理,转往曾焕嘉父亲曾文振的建案工地打杂,但曾焕嘉却未更动助理名册,2016年至2017年持续佯装聘用林姓助理,领取助理补助费,甚至在2017年间分别调薪2次,将林姓助理薪资调升至3万5000元,期间诈领约87万6500元 ,而曾也将助理费当作是私人劳务薪资匯至林的户头。
检方表示,曾焕嘉期间诈领公费助理费用高达128万1727元,依贪污治罪条例、使公务员登载不实罪嫌起诉曾焕嘉,另依使公务员登载不实罪嫌起诉蒋姓、徐姓、林姓人头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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