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一名邱姓男子与女友交往期间数度暴力相向,女子不愿再忍提出分手,并向法院声请保护令,未料,邱男竟2度闯入女子上班处所,在眾人面前殴打她,更强行将女子拉上车,所幸未得逞,邱男眼见动机败露,心虚驾车逃至花莲,基隆地院近日审结,依违反保护令处拘役30日,得易科罚金,可上诉。
年约40多岁邱姓男子,平日以驾驶货柜车维生,不明原因时常对女友动粗,女子不愿再隐忍,向法院声请保护令,去年11月邱男竟直接跑到女子上班住所,不断拉扯她的头髮,更强行将女子手机拿走,当时男子供称是要看前女友是否有结交其他男子,法院3万元裁定交保。
邱男却未记取教训,隔一个月,在圣诞节前夕,再度跑到女子上班处所,强行将她从办公椅上强拉至地面,并以双手拉扯其头髮,女子同事在一旁看傻了眼,而邱男并未收手,女子摔倒在地后,更将她拖行到工作场所外,意图强押到车上,女子死命抵抗,所幸在屋内同事立即报警,才未造成憾事。
邱男得知事迹败露,驾车逃至花莲,警方循线追查,将邱男逮捕归案;警方侦询时,女子表示,她吓得每天都很害怕;邱男则不发一语,不愿说明自己的行动,警方将他依违反家庭暴力防治法送办,建请检察官声押,法院裁定收押。
法院审理时,邱男向法官哭诉表示,他已经被收押1个月,父亲70多岁需要照顾,不会再犯了,并且亲笔写下悔过书;女子在法庭上也说,自己有收到邱男写的悔过书,其家人也有亲自来道歉,心软撤销伤害告诉。法院近日审结,依违反保护令处拘役30日,得易科罚金3万元,全案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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