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在高雄某家会馆内当任应召小姐的泰国正妹,因外型身材颇佳成为红牌,客人应接不暇,荷包赚得满满,为此特别找姐姐也来台一起下海,未料姐姐和她相差甚远,每次都遭客人打枪,应召站老板气得将姐姐送回泰国,妹妹一气之下也想离开,但应召站却要求她还姐姐2万泰铢旅费,让这位妹妹一怒向警方检举提供提报,高雄顺利破获这家一楼一凤应召站。
根据判决书记载,绰号「马哥」之男子,指示友人于民国106年5月20日出面,承租高雄市一栋大楼内17间套房,开了一家按摩会馆,再由刘姓女友人雇用「小桥」、「安安」、「可可」三位泰国妹以及多位不明女子,搞起俗称「一楼一凤」的应召站,每节40分钟收2千元。
男客也可以用电话联络后,由「马夫」载送会馆指派之「可可」等女子,到外面饭店与男客性交易后,再将女子载回会馆。
其中一位花名「可可」的泰国女子,因为姿色不错,成为应召站红牌,因此赚了不少钱,为了肥水不落外人田,「可可」立刻介绍自己的的姐姐A女也来台下海。
但是姐姐因为外型与身材不佳,屡屡遭到客人打枪,上班后根本无客可以接,一毛都赚不到,应召站决定将他送回泰国,但「可可」看到姐姐遭受无情对待,心情不佳无意再从事性交易也想返国。
但同乡「小桥」仍要求「可可」继续上班偿还其2万泰铢,两人为此在会馆内争执。为此,「可可」展开报復行动,联络在泰国之朋友转知台湾泰国贸易经 济办事处报警。辖区警方立刻展开查缉,捣破这家应召会馆。
高雄地院审理认为,刘女及会馆员工被依妨害风化罪嫌,分别判处2月至6月不等徒刑,均可易科罚金,而「可可」以及其他外籍应召女也分别被处4月和5月不等刑期,全案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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