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只禁菸,还要禁电子菸!为营造校园无菸环境,台中市政府卫生局除加强高级中等以下学校门口及周边附连人行道皆全面禁「菸」,继去年12月8日实施「台中市电子烟危害防制自治条例」,即日起率全国之先,也扩大到校园周边全面「禁止吸食电子烟」,违者将裁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锾。

台中市卫生局长曾梓展表示,吸菸及吸食电子烟都会对身体不同器官及神经系统等造成危害,现行菸害防制法已规范高级中等以下学校全面禁菸,考量校门口及校园人行道为师生及家长经常出入的重要户外公共场所,因此市府以公告规范校园周边附连人行道及校门口全面禁菸,并首创禁止吸食电子烟,卫生局设置禁菸及电子烟告示牌与地面彩绘标示,并结合校方人员加强巡查宣导及劝阻吸菸行为人,减少师生遭受非自愿吸菸及吸食电子烟情形。

卫生局保健科长林宛臻指出,即日起只要被发现民眾在禁菸场域,包含高中以下校园门口及周边附连人行道吸食电子菸,将依菸害防制法及台中市电子烟危害防制自治条例规定,裁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锾。

林宛臻指称,卫生局目前有5名菸害稽查人员,去年一年违反菸害防制法裁处案件总计526件,而去年12月8日实施电子烟危害防制自治条例至今年3月15日,因违反自治条例违规吸食电子烟裁处案件有5件,遭裁处者不外是学生家长、以及校园附近居民等。

本身有三名子女的曾梓展说,自己上任以来就非常注重校园菸害问题,因而不断推动校园及校园周边禁菸,还纳入电子菸,他认为,防范菸害是做功德、义无反顾的事;他也呼吁,吸菸朋友,可利用台中市戒菸服务,选择社区邻近的合约院所挂号看诊,进行戒菸卫教谘询,戒菸服务合约医事机构可至台中市政府卫生局网站 查询,也可拨打免费戒菸专线「0800-636363」,或加入卫生局中市戒菸系统智慧客服LINE@,尽力摆脱菸瘾,保护自身健康。

#校园 #禁菸 #电子菸 #电子烟 #吸食电子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