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园一名人妻去年2月离婚,却在8月产下1女,还向法院提出婚生子女否认之诉,邱姓前夫得知后,确认女婴并非他的种,认为前妻怀孕时与他婚姻存续中,确定被戴绿帽,怒向游姓小王提告侵害配偶权,求偿80万元精神抚慰金,法院审理时,人妻坦承与游男一夜情就「搞出人命」,法官衡量游男收入状况,判他应赔偿邱男20万元,可上诉。
邱男控诉,他与2020年2月与前妻离婚,前妻3个月后就与游姓小王登记结婚,同年8月生下1女,还向地院提出婚生子女否认之诉,确认女婴并非他的「种」,但他推敲前妻怀孕时,2人还是夫妻,因而控告游男是小王,侵害他的配偶权。
游男到案时坦承,曾与邱男前妻发生一夜情,但2人发生关系前,邱男与前妻就多次协商离婚,且其前妻并未告知当时仍存在婚姻事实,认为邱男求偿金额过高;邱男前妻也坦承与邱男婚姻关系存续时,与游男发生一夜情怀孕。
桃园地院法官认为,邱男对游男提告请求赔偿有理,审酌两造学经歷、社会地位及经济状况后,认为游男应赔偿精神慰抚金20万元,自2021年1月5日起至清偿日止,按周年利率百分之5计算之利息,本案还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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