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全国教师会总会及多位朝野立委推动降低幼儿园生师比,中华民国幼教联合总会总会长洪懿声表示,若降低师生比,人事成本会增加,政府才刚宣布加码育儿津贴,若要调降师生比,私幼势必得调整学费,恐衝击加码效益。
民国70年公布的《幼稚教育法》规定幼儿园的师生比是1:15,40年来未曾改变过,但随着少子化,全教总今天开记者会力促教育部调降幼儿园的师生比,而出席的朝野立委也表示将在这个会期修改《幼儿教育及照顾法》,将幼儿园师生比降为1:12。
对此,洪懿声表示,公幼教师薪水全民买单,若降低师生比,一定是增加纳税人负担,对私幼家长来说,不仅要缴税,还要承担学费成本,形同双重剥屑,在公共化收托量能及2岁幼儿专班尚不能满足幼儿家长教保照顾需求时,现阶段仍不宜修法。
教育部则说,《幼儿教育及照顾法》第16条有关班级师生比规定,在3岁以上班级是1:15,这是班级生师比的底标,各地方政府如财政允许,乐见自行调降。扩展公共化为教育部施政主轴,有关降低师生比之建议,会持续听取各界意见,将于公共化达一定比率时研议。
教育部指出,多年来补助地方政府增置人力,实质减轻教保服务人员的业务负担。幼照法101年施行明定公立国小附设幼儿园,应增置1名教保服务人员,教育部多年来,每年补助地方政府增置人力约1800人 。另教育部自109学年起,另外补助公立专设园284园,增置138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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