攸关逾千万劳工权益的「劳工职业灾害保险及保护法草案」,原定上周于行政院会讨论后通过,却临时喊卡,经完成各方影响的妥适性评估,决定明提报院会通过,届时4人以下微型公司纳入强制加保范围,雇主若未替劳工投保,将处罚2到10万元。
根据现行法规,5人以上公司才须投保劳保,使得4人以下公司的劳工并无法适用职灾保险给付,往往劳工发生职灾,才发现没有投保劳保,劳工权益受到影响;行政院修法草案则4人以下的微型公司也纳入职业灾害保险的适用范围,预计将有33万名劳工受惠。
现行职灾保险伤病给付是按劳工事故当月前6个月平均月投保薪资之70%,经过1年尚未痊癒者,第2年减为平均月投保薪资的50%,与原领工资差异大,导致劳工家计困顿、耗费心力在跟雇主诉讼,身心俱疲;经修法后,未来2年均为平均月薪投保薪资70%。
投保薪资部分,新法将职灾保险与劳保脱鉤,职灾保险投保薪资上限,由现行4万5800元提高到7万2800元,增加对高薪族的保障,从劳退数据来看,预估有165万人受惠。
在失能年金部分,草案删除年资规定外,对于失能程度按月薪比例给发做出规范,分为「完全失能」平均月投保薪资的70%、「严重失能」50%、「部分失能」20%等三大类。
不过,上周行政院会原本有意纳入「劳工职业灾害保险及保护法草案」讨论,但因仍有疑虑临时喊卡。对此,行政院发言人罗秉成表示,政策上是要可以保障劳工,分散雇主风险,院会排法案会看动态,在适当时机提出。
行政院表示,该法案整合现行劳动相关法令,扩大纳保范围,提升各项给付水准,并加强职业灾害预防及职业灾害劳工的重建,建构完善保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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