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姓男子与大陆公司合作设立「易支付」网站,涉嫌以第三方支付为名义,非法从事地下匯兑,近2年间与多名共犯经手超过21亿元,不法获利2428万余元。台北地检署今侦结,依违反银行法等罪起诉游男等6人,并请法院没收犯罪所得。
起诉指出,游男2019年3月起至今年1月28日止,与大陆公司ETRANS合作设立「易支付」网站,供不特定人注册会员,透过第三方支付匯入新台币后,「易支付」再依指定匯率换算人民币价值,兑换成支付宝点数,转入会员指定的支付宝帐号,并从中收取20元手续费及3%至5%退佣。
另外,游男还与姜姓男子等人成立通讯软体群组,与身份不详的大陆人士「冬冬」合作,替有需求的台商换匯。某银行的余姓协理因与游男认识,将许多银行客户介绍给游男地下匯兑,也被认定为共犯,今同遭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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