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4岁的前新北市及人高中董事长盛天麟,长期私吞学生辅导费、业者回扣,获利上亿元,台湾高等法院维持一审刑度,依业务侵占等罪判囚4年,另判5个月徒刑,得易科罚金。盛天麟不服提上诉,最高法院驳回定谳,他须入狱服刑。
及人国小及幼儿园与及人高中是盛紫庄与史册光夫妻生前所创立,史册光临终前嘱咐长子盛天麟负责及人高中业务,次子盛平麟负责及人国小(含幼儿园),盛天麟为从2005年到2016年担任及人高中董事长。
盛天麟2006年起将学校之收入纳为己有,并向厂商索取回馈金、回扣,以中饱私囊,他犯后坦承他所参与的部分情节,但避重就轻否认有业务侵占、背信、违反商业会计法之犯行,且屡屡推诿卸责于其他共犯,或辩称并未实际领取不法款项。
一审认定盛天麟犯罪所得高达1亿414万5260元,仅缴回1542万9487元犯罪所得,依业务侵占等罪判处盛天麟4年徒刑,另判5个月徒刑,得易科罚金,二审仅就原判决就没收部分金额之计算及是否宣告追徵部分有违误撤销,量刑仍判处4年徒刑,最高法院驳回上诉定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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