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县议员张欣倩、赖泽民近日收到许多民眾陈情,指县府办理东彰快速道路用地徵收的协调价格与补偿标准不一,且若不同意就要用更低的徵收价格强制徵收,根本恐吓,对此县府喊冤,表示协议价购目前已完成7成,徵收市价由估价师对徵收土地进行评议,协议价购是由县府出资向民眾买地,算是保障民眾的补偿方式,全程公开透明可受公评。
东彰路全长约28公里,分北段、中段、南延段开通,北段和南段工程尚待建设,北段起点从台74甲线东外环开始,行经花坛、大村、员林等,终点与台76线林厝交流道顺接,私人农地就占了将近9成,地主更是超过2000人。
地主张先生表示,他位在员水路旁的农牧用地,紧邻国有财产署旁,他2010年5月底价是43万8586元,换算每坪约5万6935元,但他的土地县府每坪收购不到2万元,江先生也说,他的土地隔着一条东山排水,排水以北每平方公尺3700,以南却高达8000,看得他们雾煞煞。
议员张欣倩、赖泽民都认为,县府为改善交通环境,办理相关工程用地取得并无不妥,但应该要给民眾公正且透明的方案,降低民眾配合公共建设的财产损失,协议价格竟然有明显落差,认为县府做得不够严谨,未以民眾权益进行考量。
彰化县政府表示,东彰道路北段新辟工程,部分土地所有权人对2016年间的市价徵收有异议,但县府依土地徵收条例第30条第1项:「被徵收之土地,应按照徵收当期之市价补偿其地价。」该工程自2018年11月5日始获交通部公路总局核定补助,于2020年开始办理用地取得作业,因此必须採取2020年前3年内的市价办理土地徵收。
县府工务处也指出,该项新辟工程在2020年1月13日通过基本设计审查及路线定线,即依据土地征收条例规定办理2次公听会,并协议价购的查估委托,查估结果也邀请不动产估价学者和在地不动产估价查师审议通过,由于2016年的市价高于2020年前3年,也多次向地主说明,但少数地主仍未究原因,提出陈情,但针对部分协议价购与民眾认定的价格有落差,县府均在公听会中给予充分合理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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