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笔记本掀起司法圈丑闻的佳和集团董事长翁茂锺,因炒股案被判刑1年,在台南警方涉嫌包庇下,未实质易服劳动,南检昨天传唤侦讯,今天凌晨声押翁茂锺及已退休杨姓副所长。

台南地检署昨天清晨传讯翁茂锺、8名现职警员、5 名退休警员、翁茂锺的秘书及南检已离职及现职观护佐理员等共17人,其中仅1人是证人,其他16人全是被告。

南检调查,翁茂锺民国101年间因涉及共同炒作佳和股票及填制不实会计凭证,遭台湾高等法院判处应执行有期徒刑1年确定,由台北地检署嘱托南检执行,南检则准予易服社会劳动,101年9月执行完毕。

不过,高检署检察官日前重新检视卷宗时,发现翁茂锺竟在短短101年1月至9月间,就完成2196小时社会劳动,涉有执行不实,认为台南市警局麻豆分局官田分驻所未依规定执行,涉嫌包庇翁茂锺。

南检连夜侦讯调查后,认为翁茂锺和当时官田分驻所杨姓副所长同谋,翁茂锺人未到,却在相关督导与签到表册上有不实记载,让翁茂锺得以提前完成易服劳动。

南检讯后,认定翁茂锺及已退休的杨姓副所长涉犯公务员登载不实,罪嫌重大,且有串证及灭证之虞,今天凌晨向台南地方法院声请羁押禁见。

另外,当时官田分驻所徐姓警员、张姓警员(已退休)、曾姓警员、骆姓警员各以新台币10万元交保,南检已离职的林姓观护佐理员以8万元交保。(编辑:陈正健)110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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